人民日报:沪港通内地投资者继续免征个税

发布时间:2017-11-15
来源: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近日发出通知,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71117日起至201912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悉,沪港通于20141117日正式启动时,三部委曾联合发出通知,自20141117日起至20171116日止,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